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精准锚定、全面达成审核评估工作目标,根据《宜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作要求和学校评建工作日程安排,现组织各项目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院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以及支撑材料整理专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 各项目组的牵头部门组织组内相关部门撰写学校《自评报告》,各教学院撰写本院的《自评报告》。 具体内容请登录学校OA系统查看。 宜春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